Bandao体育半岛半岛bandao中国官网11月13日,泰国天丝在公号发文,向公众介绍了红牛的起源和发展史,并再次指责华彬集团侵占泰国天丝权益,在2016年合同到期之后,仍旧“非法占据红牛商标的使用权”。
11月15日,华彬集团控股的中国红牛发文回应称,泰国天丝隐瞒事实,拒绝承认50年独家经营的协议书,在华另设红牛生产基地,破坏了中国红牛在华独家经营的权益,指责泰国天丝“向中国红牛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动商标侵权诉讼,不仅恶意破坏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泰国天丝用诉讼手段恐吓中国红牛经销商,并且欺骗行政机关对大量销售末端的个体户没收货物和罚款,扰乱市场秩序”。
8年了,泰国天丝集团和华彬集团围绕红牛在国内市场的争端仍旧没有结束。这两家公司一个是红牛品牌、配方和原材料的掌握者,另一个则是打开红牛国内市场的功臣。原本紧密合作的双方围绕红牛在国内市场的商标、股权等互相发起诉讼。今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一项终审判决,驳回泰国华彬国际集团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次最高法发出的编号为“(2019)最高法商初7号的民事判决书”,并不是针对已经被大众所熟知的“红牛”商标的争夺,而是华彬集团与天丝集团红牛合资公司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双方的矛盾焦点在于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牛合资公司”)88%股权的归属。
诉讼中的原告是泰国华彬国际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泰国华彬”),而被告分别是红牛维他命饮料(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红牛”)、红牛合资公司。在这一诉讼中,泰国华彬称,泰国红牛持有的88%股权实际系根据泰国华彬委托代为持股,泰国红牛仅为名义股东,泰国华彬才是实际出资人。
但这一说法不仅遭到泰国红牛的驳斥,泰国华彬方出具的《股权代持协议》也没有被法院采信。最终,本次纠纷以最高法驳回泰国华彬的全部诉讼请求告结,且为终审判决。
红牛品牌始于泰国,由泰籍华人许书标创立。他于1956年创建天丝医药有限合伙企业,凭借在制药行业经营多年的药学背景,以及对泰国消费者的深刻了解,在进行了三年多反复实验,于20世纪70年代研发出了红牛这款味道与功能性俱佳的能量饮料,创造了能量饮料新风潮。
红牛的创新不仅在于产品配方,更在于超前的创新营销和品牌意识。许书标在泰国开创了瓶盖兑换、开盖有奖等促销活动,并通过赞助电视节目和体育赛事如泰拳,让红牛品牌迅速家喻户晓,也为红牛奠定了体育营销的基础。许书标先生设计的“双红牛标志”,至今仍是商标设计的典范。
天丝集团首席执行官许馨雄介绍,“我父亲希望成为开拓者,这要求创造力和独特性。他希望创造一个易于记忆的品牌,所以想到了‘红牛’这个标志:两头公牛代表力量,红色代表坚韧、能量和活跃,公牛后面的黄圈是太阳,太阳则代表活力。这三个元素结合在一起,代表了瓶子里的能量。”
在品牌化概念还不成熟的当时,红牛已经前瞻性地开始在消费者中树立自己的品牌形象。随着红牛在泰国市场的成功,作为红牛品牌的创始者和所有者,许氏家族和天丝集团开始将红牛推向国际。
天丝集团首席运营官万家辉回忆,“1978年,我们就扩大了投资规模。别人还在犹豫不决的时候,我们就大量采购设备,提高产能。很快,我们就成功地将金罐红牛出口到海外。”
1982年,第一批金罐“Red Bull”(红牛)产品出口新加坡,开启了红牛走向全球的旅程;1984年,许书标和奥地利企业家马特希茨宣布共同成立红牛集团,将产品引入欧洲大陆。这瓶在泰国挽蓬县诞生的饮料,逐渐从东南亚走向欧洲和更广阔的国际市场,开创了能量饮料的先河,并成为全球能量饮料的代名词。
红牛在国际上的成功为其进入中国市场奠定了基础。作为华人的许书标先生,一直心系故乡,希望把红牛带回自己的祖籍,中国海南。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下,1993年,许书标在海口开办了第一家红牛工厂,标志着红牛品牌正式进入中国市场。
11月14日,中国红牛在发布的一则声明中表示,一直以来,泰国天丝通过否认签署过50年《协议书》,借助恶意诉讼企图将其非法权益合法化。如今又用移花接木、偷梁换柱之法误导媒体。为避免泰国天丝挑起的舆论战对中国红牛数百万产业链及核心终端、消费者造成误导、损害,公司就关键事实及证据予以展示澄清。
查阅中国红牛发布的声明可见,此次中国红牛举证材料包括五项内容,时间跨度从1993年许书标先生在海南合资设立的海南红牛饮料有限公司开始,具体内容包括红牛饮料在中国从不能生产到如何合法化经营,以及签订50年独家经营权及各方利益界定,到后来泰国天丝发动诉讼战,借助商标侵权诉讼抢夺市场,中国红牛发出“谁在伤害中国的实体产业?谁在践踏中泰企业稳定、持续合作之路?谁是真正操纵设局、绞杀中国红牛的幕后黑手?”。
年终将至,在中国红牛和泰国天丝之间系列纠纷诉讼等待法院最终判决之时,泰国天丝以参加进博会为契机欺骗媒体、引爆舆情,意图通过操纵、误导舆论,干扰司法秩序。一直以来,泰国天丝通过否认签署过50年《协议书》,借助恶意诉讼企图将其非法权益合法化;如今又用移花接木、偷梁换柱之法误导媒体。我司一直相信,在历史事实和证据面前,司法和公众都会做出公正、公道的评判。为避免泰国天丝挑起的舆论战对中国红牛数百万产业链及核心终端、消费者造成误导、损害,我司就关键事实及证据予以展示澄清,声明如下。
1993年许书标先生在海南合资设立的海南红牛饮料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中,注明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红牛饮料的生产与销售(凡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1994年11月1日,海南红牛向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提出“红牛饮料产品标准” (共10种成份),但1995年3月13日卫生部批复仅批准了5种成份并要求降低使用量,且不含红牛饮料所必须的“牛磺酸”,不具备“红牛饮料产品标准”所要求的成分和含量。许先生的红牛饮料无法在中国获得生产。事实上,根据海南省琼山市地方税务局的证明,海南红牛1996年9月接受中国红牛委托加工前,在中国不能生产红牛饮料。
1995年3月,许书标先生和华彬集团严彬先生合作后,严彬找到中国食品工业总公司、深圳中浩集团合作。1995年3月29日,中食公司向卫生部申请“维生素功能饮料”营养素含量行政许可批文。1995年9月22日、卫生部针对中国食品工业总公司作出的批复(卫监发[1995]第51号),“同意中国食品工业总公司生产的‘维生素功能饮料’中牛磺酸最大使用量为500mg/kg、肌醇最大使用量为230mg/kg、氰钴胺最大使用量为15mg/kg、维生素B6最大使用量为4mg/kg、最大使用量为200mg/kg”,后中食公司将此“维生素功能饮料”批文及配方投入到合资公司,此即“合资公司产品”专有名称的来源,一直在中国使用了29年,其成份含量也从未发生过实质变化。
中食公司于1995年9月取得卫生部生产许可批文后,1995年11月10日中泰各方签署有效期为50年的《协议书》,约定只有中国红牛有权在中国生产销售红牛饮料,泰国天丝不能经营红牛饮料,海南红牛只能为中国红牛生产红牛饮料。同年,中泰双方股东签订《95年合资合同》,约定中国红牛产品上的商标是中国红牛的资产。1996年1月,中浩公司购买斗牛商标,解决红牛商标在中国使用和注册的障碍。
由此,泰国天丝以放弃在中国的经营权换取中食公司投入生产批文,且中浩公司投入斗牛商标,终使红牛饮料得以在中国合法生产销售。通过协议书第四条及嗣后签订的协议,最终各方确定的商业模式为:泰国天丝不进行投资、不承担风险,只收取固定回报利益及高额的原料费用。
随着中国红牛迅速崛起,成为中国功能饮料巨头。2016年,泰国天丝即发动商标侵权诉讼,以商标侵权为名要求法院判决中国红牛停产、架空50年《协议书》约定的中国红牛独家经营权,此时50年《协议书》履行尚未过半,更为恶劣的是其通过撕毁合约、逃避50年《协议书》对泰国天丝经营的竞业限制,和中国红牛前总经理及有背景的资本合谋,抢夺华彬集团巨额投入、中国红牛耕耘近30年的市场。面对中国红牛出具的50年《协议书》原件,泰国天丝矢口否认签署过该协议,协议签署方中食公司、中浩公司均出具证明,承认《协议书》真实、有效,且从未授权泰国天丝在中国经营红牛饮料。
从中国红牛合法化之路及斗牛图案商标授予过程可见,中国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具有天然的中国“血脉”,是在中国国企的投入和改良、华彬集团大量资金支持下,从无到有发展起来的。泰国天丝全然不顾当年没有生产许可、投资失败的窘境下得到中国企业出手相助,在中国红牛壮大后就撕毁合约、妄图借注册商标推翻中国红牛50年独家经营权,吞噬中国红牛年销售额达200亿的市场。
泰国天丝否认存在50年《协议书》,向中国红牛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动商标侵权诉讼,不仅恶意破坏企业正常经营秩序,也造成国家税收受到损害。最为恶劣的是,泰国天丝用诉讼手段恐吓中国红牛经销商,并且欺骗行政机关对大量销售末端的个体户没收货物和罚款,不仅扰乱市场秩序,而且助长了随意损害小微企业利益的不正之风。
中泰企业应建立长期、稳定、持续性的合作,而严彬先生和许书标先生正是基于尊重契约精神、诚信经营原则达成了20多年的合作默契,成为中泰经济交流的美谈!泰国天丝为一己私利,罔顾历史事实,谎称从未签署50年《协议书》,系公然挑衅中泰企业友好合作关系。
泰国天丝撕毁50年《协议书》另起炉灶后,其中两款产品总经销商的实控人是普盛食品。在台前,普盛食品在全国各地对中国红牛及其委托加工厂、销售商铺开诉讼、举报;在幕后,其募集资金、汇集各路资本支持其“摘桃子”。在这场操纵设局抢夺中国红牛市场的商战中,我司真正的市场竞争对手实际是各种资本的深度勾连,最终达到洗劫中国红牛产业链的目的。
泰国天丝的舆论战改变不了历史事实和铁的证据,反而尽显其践踏中泰企业保稳定、促预期经贸合作之路的劣行。中国红牛相信司法终将尊重契约精神,保护契约利益,给中国红牛产业链上百万家企业和30年经营的400万渠道网络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